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将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答辩书是由劳动仲裁案件中的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件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 10 日内提交答辩书 被申请人只能选择以书面的形式答辩 答辩应当针对申请书的请求事项、事实、理由提出答辩意见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除涉及国家、军队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仲裁都应当公开开庭进行 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开庭的,应当不公开开庭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仲裁 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应中止裁决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当事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请求仲裁补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裁决书等 当事人自己书写申请书、答辩书等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具有辅助意义的文书 仲裁办案程序说明书
仲裁程序终止进行 仲裁程序终结进行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程序中止进行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案件不予处理直至提交答辩书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由两名仲裁员审理案件 对于开庭审理的案件,秘书局应在开庭前15天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另一方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通知之日起2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状或反诉状及有关证明文件 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者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
裁决书 和解书 仲裁申请书 答辩书 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视为撤回申请,案件撤销,程序终止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申请书 仲裁员名册 答辩状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当事人自行和解 仲裁庭裁定财产保全 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仲裁庭制作裁决书 仲裁庭制作答辩书
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 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 仲裁裁决作出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