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的发行一般由证券公司作为发行协调人,基金获准上市交易后,也由证券公司代理基金的买卖、交割和收益分配 基金的投资人,可以在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可委托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场价格买卖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小 封闭式基金需要扩募或延长基金合同期限时,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相应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封闭式基金合同期满(或延期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