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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当地少数民族有个习惯,女人被剪去头发,即证明她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是不正经的女人”。金甲与金乙运用暴力手段强行剪去金丙和朴甲的头发,使她们所余的头发参差不齐,形成所谓“鬼头”,故其仅仅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 他人只要看到受害人的头发,就会想到使她们被强行剪去头发的原因。这不但会引起好奇,甚至将产生恶意的猜测和议论,从而严重影响到了二人的形象,贬损了人们对她们的社会评价,因此显然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 既然法院判决被告犯侮辱罪,处以拘役,就不能再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及误工费 本案的被告既侵犯了受害人的身体权,也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
陈某只能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因为酒店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 陈某只能要求酒店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双方并未缔结合同 陈某可以同时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陈某只能在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之间做出选择
询问证人甲时, 可以通知其父亲到场 可以同时询问甲、 乙、 丙三人 甲由于年幼, 不具备作证的资格 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甲和乙系同班同学,一日甲、乙发生口角,乙当场殴打甲致其轻微伤 张某与孙某系邻居关系,张某因孙某家噪声问题与孙某发生矛盾,张某踢坏孙某家房门 王某与刘某一直有矛盾,王某3次将刘某打伤 学生丙因翻看同桌丁日记而发生争吵,丁殴打丙致其轻微伤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陈某只能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因为酒店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 陈某只能要求酒店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双方并未缔结合同 陈某可以同时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陈某只能在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之间作出选择
乙公司和丙酒店的上述行为均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乙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但丙酒店的上述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乙公司的上述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但丙酒店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乙公司和丙酒店的上述行为均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甲邀约乙、丙、丁三人到戊家将其殴打成轻伤,构成聚众斗殴罪 甲某与乙某发生争执,二人约定晚上带人在体育场决一胜负。当晚,甲某带来五人,乙某闻信后也不示弱,带来丙某一人助阵。双方大打出手,在打斗中丙某被甲某带来的丁某用刀扎中要害部位当场死亡。丁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他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B、C、D四人在某饭店喝酒后,便邀约乙、丙、丁三人持械前往报复,将A、B、 甲某的女儿丙嫁给乙某后,乙、丙夫妻关系一直不好。某日,乙、丙夫妻之间发生争吵,乙动手打丙。事后,丙一气之下上吊自杀身亡。甲认为乙家欺负自己女儿,便带领同宗十余人携带锄头、扁担等前往乙家兴师问罪。乙某也不示弱,召集同宗十余人在村口与之对峙。后来乡干部做了大量劝解工作,才把双方劝开。甲、乙构成聚众斗殴罪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回 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销 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生效 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失效
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询问证人甲时,应当通知其父亲到场 可以同时询问甲、乙、丙三人 甲由于年幼,不具备作证的资格 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证人在现场提供证言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