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 供电企业予以销户,新址用电优先受理 迁移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 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 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 超过部分按增容办理
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 需要增容者, 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负担 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